墓虎之叠梦:第三卷_第五十四章致命切除 (第2/2页)
这几天他一直守护着你,今早我查房才发现他已经走了,悄悄的走了。”护士耐心的介绍了深夜救人的好心人。
“对了,他不是你的熟人么?他说发现你昏死在床上,才送你到医院。”护士突然想到有点不对,疑惑的追问了一句。
“一定是一个院里的邻居,我租住在一个大杂院,里面住了很多人,都是一些热心的小商小贩。”余墨枫一边支支吾吾的应付护士,一边努力在记忆里搜索着那些住在一个院里的邻居们。
那是一个离工大不远的城市老区,他租的房子是一个大杂院里的一间西厢房,这也是他和女友曾经共同的小窝。
在那个小小的家,他第一次对着真实的裸体模特,画出了人生中第一张最有感觉的人体素描,这个裸体模特就是他们学院的院花,也是一直倾慕他才华的女友。
记得那时的天空总是很蓝,郊外的青草总是很柔软,他的生命也充满了浪漫。背着一个破画架,踩着一辆破单车,飘逸着一头长发,独自去野外写生,总有一种脱离世俗,不食人间烟火,自我感觉无限放大的文艺感。
后来写生时身边又多了一个柔软美丽的身体,轻轻靠在他的身边,痴痴的看着他写生,让他的文艺优越感膨胀到了一种令自己陶醉的境界。
那一次写生,在一片蓝天绿草的见证下,他和她翻滚在了一起,从那一刻起,他将自己生命的一半注射给了她。
他们开始走出大学宿舍,一起在喧嚣吵闹的大杂院搭建了一个家,一个属于他和她的独立天堂。。。。。。
后来腻的久了,他们便开始争吵。
他渐渐发现,她不但喜欢文艺这种精神享受,跟大多数女人一样,也喜欢物质的享受,可是他除了带她去郊外装B玩浪漫,物质上根本给不了她什么。
而且这种单调的装B文艺范,玩的时间久了也很腻烦,于是她开始抱怨他太装了,他开始鄙视她太俗了。
在这种争议中拖拖拉拉了一段,她居然彻底搬回了宿舍,从此不再理他。
当他发现她离去一刻,才追悔莫及,努力想挽回一切时,却发现她已经跟了一个宝马男,除了钱之外一无所有,俗不可耐的小混混。
他发誓从此再也不理她,彻底的忘记她,可是当他试图努力忘记一个人的时候,才发现这个人在他生命里是如此重要,怎么忘都忘不掉。
就在他决心将她追回来的时候,才发现她已走得太远太远,当他被那个无赖恶棍打翻在地,狠狠践踏的时候。
她居然只是拉走了他,拉着他离开了现场,对痛苦倒地的自己居然没有正眼看一眼,仿佛被打的只是一条狗,过路的野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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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前浮现出当时那一幕,躺在床上的余墨枫的心几乎要碎裂,痛苦的全身扭曲颤抖起来,一阵剧烈的疼痛自下体袭来,显然他的扭曲颤抖已触动了他的伤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