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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9 杀了

  129 杀了 (第1/2页)
  
  曼联裹挟着29场不败的记录而来,原以为红魔擒狼轻而易举,没想到被狼群扑上,一口气没肛过来,整个球队非常被动。
  
  上半场被狼队逆转,弗格森在更衣室开启吹风机,然后调兵遣将,争取挽回败局。下半场,曼联攻势有所提升,但依旧得势不得分。
  
  替补射手王埃尔南德斯上场之后,也有破门机会,可惜运气不站在他这边,几次机会都擦柱而出,与进球失之交臂。
  
  弗格森不想看到球队的不败纪录莫名其妙葬送,更希望延续不败。当然,球队无法达到当年阿森纳49不败的盛世,但超过30轮的不败纪录仍然罕见。
  
  所以,他在最关键的时刻让莫里森上场,莫里森甚至无法得到热身的机会,时间所剩不多,球队必须抓紧任何时间。
  
  死球时刻,在无数球迷的怒吼声中,莫里森替换潇洒哥贝尔巴托夫出场。他走到场边,表情坚毅,看到依旧潇洒的贝尔巴托夫,脸色不是很好看。
  
  贝巴打硬仗一直是个大问题,要不是对阵利物浦的帽子戏法,他估计在曼联得到的评价还会更低。至少现在打不开局面,他就没有扛起前场支点的重任。
  
  莫里森依旧拥抱了贝巴,拍拍他的肩膀。
  
  “接下来,看我的。”
  
  “啊?”贝巴有点懵逼,回过头,满脸疑惑,“他们防守很紧密,动作很大。”
  
  声音逐渐消退,莫里森已经上场了,贝巴表情有点小复杂,这可是18岁的年轻人,竟然主动把球队的进球任务抗在肩上。
  
  有一个瞬间,他感觉自己有点失败,关键时刻无法扛起球队,但是看到鲁尼也碌碌无为,终于放松下来,“鲁尼工资比我高,他的责任比我大。”
  
  只剩下十几分钟的时间,莫里森还想着进球?难道他在场边看不到狼队的防守强度?
  
  狼队本来是451阵容,领先之后,他们全线收缩,在大禁区附近集中了10个球员,前场只剩下弗莱彻一名前锋球员。
  
  弗莱彻看到莫里森上场,赶紧招呼球队注意,这家伙关键时刻经常进球,“大家注意,盯紧莫里森,不要让他轻松。让他感受一下我们的强大。”
  
  这个弗莱彻跟曼联的中场球员达伦-弗莱彻可不是兄弟兵,他的全名叫史蒂文-弗莱彻,去年从苏超凯尔特人转会到狼队,650万英镑的转会记录,追平了狼队的转会费记录。
  
  弗莱彻属于特点很突出的球员,个人能力不是很强大,但胜在生猛,进攻大胆,速度不慢,而且各项技术比较平均,关键是拥有一头相当不错的轰炸能力,打不开局面时很有用处,很适合中下游球队,完全可以成为前场支点。
  
  弗莱彻跟查理-亚当属于一档次的球员,也属于一类型的,在中下游球队发挥很好,到了豪门就无法适应。当年查理亚当在黑池一脚风骚的左脚定位球,让弗格森狠狠吹了一把,“他的这脚定位球价值一千万。”
  
  然后利物浦赶紧买下,嗯,用过的都说水。确实有点水,不适合大球队,他的特点无法发挥。
  
  莫里森刚刚上场,还没碰到皮球,就被弗莱彻故意撞了一下,“小子,别想着在这里进球,这里是我们的主场。”
  
  莫里森冷笑着,“嘴巴说的,不算。凭你这句话,我就一定要进球。”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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