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一十五章 垦荒招安 (第2/2页)
屈原笑道:“大王,顾名思义,这垦荒与招安,便是招募百姓垦荒,招安便是招募盗贼。
如今我楚国之内,除了国家的王田,便是贵族的私田,因为国家并不承认土地私有,故而百姓私自开垦土地,视为盗窃国家财富的盗贼。
故而,臣请大王下诏,承认土地私有,允许百姓开垦荒地,开垦出来的田地,为百姓自有,但需要向国家交纳税赋,私田的所有税赋,全都与王田等同。同时,为了鼓励百姓垦荒,可以在开垦田地的头两年免除税负。
而招募盗贼,正是向国中各地宣布,不再抓捕盗贼,而是转为招募盗贼垦荒。只要盗贼愿意改过自新,自动向地方各县投诚,只要盗贼在国家这里没有案底,各地就应该本着人之父母之心,主动安置盗贼。
至于如何安置盗贼,则可参照垦荒令,让盗贼去垦荒。若是盗贼贫困,一无所有,各地还需无偿借给农具,只需五年内归还购买农具的钱便可。
如此一来,那些因为破产逃亡,流落各地的盗贼,便有了重新成为国家百姓的机会。两年后,国家不仅再次有了兵役徭役税收的来援,而且还会多出十几亩乃至上百亩田地,此外,大王还会收获仁义之名。这正是一举数得的方法。”
熊槐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,而且,除了屈原刚刚所说的好处外,更大的好处,还是之前所说的与封君争夺人口。
百姓之所以逃亡,除了因为税负太重外,更多的则是因为天灾人祸。一旦百姓破产,就只能逃亡。
但是,垦荒与招安一出,则百姓将没有逃亡的必有了。
若是遇到灾难,一时难以承受税负,便可迅速开垦一些田地,进行补种,数月之后便会有获得收成,关键是这些还无需交税,这一笔收入,足以解一时之急。
若是彻底破产,还可效仿盗贼,去其他地方开垦土地,两年不交税,足以让一个家庭缓过劲来。
至于土地的问题,熊槐丝毫不担心,楚国地方五千里,典型的地多人少,无论百姓怎么开垦,百年甚至两百年内,地都多的用不完。
毕竟,在后世,江南的开发,可是整整持续了近千年,从汉代一直持续到唐宋。现在,连洞庭都是楚国流放百姓的地方,更别说其他了。
至于百姓为了躲避税负,不断换地的问题,熊槐同样也不担心。
因为现在不是数百年的刀耕火种,以前开垦一块土地后,地力数年内就会枯竭,只得另寻他处。但是随着耕种技术的进步,土地开垦出来后,随着耕种的不断持续,地力只会越来越肥,收成也比开垦之初还要多,而不会出现收成越来越少的情况。
这不仅让国人形成了故土难离的思想,也让百姓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土地。
所以,这两道政令一旦实施,百姓也就无需因为破产,而卖身贵族。如此,便堵住了百姓流向贵族的通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