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三十章 百家刊明,镇南檄文 (第2/2页)
像京城此次的舆论走向,明明是刘大夏将属于朝廷的安南档案进行私藏而影响大明出兵,结果愣是被塑造成爱国爱民的忠贞之士。
朱祐樘现在已经跟清流站到对立面,而且张贞的死谏控制不好必定影响自己的声誉,那么自然是要将媒体控制在自己手里。
虽然他不打算做儒学所宣扬那种垂拱而治的明君,但亦不想做在民间声名狼藉的昏庸之君。
这一份名为《明》的刊物记载的内容很广泛,除了传统的诗词歌赋外,还有一些考生所喜欢的策论,另外还有一篇颇有趣味的寓言故事等。
虽然严肃的内容有利于刊物的权威性,但若是融入相应的趣味性,这样便有利于在全国迅速推广开来。
朱祐樘发现谢迁确实是一个人才,里面的内容都是按着自己的设想进行编撰,不由得轻轻地点头道:“很好!”
“谢陛下夸赞!”谢迁心中大喜,当即便拱手施礼。
朱祐樘继续翻着刊物,便缓缓地开口:“万阁今老年事已高,刘阁老最近身体不算太好,既然你们是内阁的下属部门,那今后就多往内阁走动!这样吧,逢三、六、九日,你们到内阁行走,负责协助两位阁老处理票拟,你们两人亦好提前熟悉票拟事务!”
咕!
张升和谢迁在听到这话的时候,忍不住咽了咽吐沫。
若是按着正常的晋升流程,还不知要熬多少年,他们才有机会进入内阁。但现在呢?他们在进入新创的百家院后,简直是一步登天了。
虽然他们这算不上是入阁,但既然已经接触到票拟事务,可以说站到内阁的门槛上,起码已经比礼部左侍郎刘健都领先了半个身位。
南阳宗定伯年少时,夜行逢鬼。
问曰:“谁?”
鬼曰:“鬼也。”
鬼曰:“卿复谁?”
定伯欺之,言:“我亦鬼也。”
鬼问:“欲至何所?”
……
朱祐樘翻看印证在后面的《宗定伯捉鬼》,嘴角不由得微微上扬。
子不语怪物乱神,而今就非要给他乱一乱,而这个寓言故事还颇为有趣,便道:“你们两人到了内阁后,亦不要忘了百家院的事务。特别现在百家院和《明》刊初创,你们两人务必要打好基础,这样将来亦会是你们的一大政绩,朕真要扶正你们亦算是有个理由!”
政绩,这将是他最看重的考核标准,而不是看这些人的资历和所谓的品行。
“陛下隆恩,臣愿为陛下效死!”张升和谢迁看到朱祐樘都已经替自己安排好路子,显得十分感动地表态。
朱祐樘将《明》刊看完后,亦是做出决断地道:“谢师,你在最后面加上大明此次征讨安南的檄文,这第一期《明》刊便可分发全国了!售价跟当初所说的那般,一律按两钱银出售。”
对普通家庭而言,两钱银已经顶得上他们半年的生活开支,但《明》刊所面对的是读书人群体,所以他们这点消费力还是具备的。
当然,他现在所追求的是影响力,而不是要疯狂赚钱,故而亦不需要将价格定得过高而影响销量。
“遵命!”谢迁心中暗喜,当即恭恭敬敬地道。
在朱祐樘有序地做事的时候,那帮被他所冷落的词臣又开始作妖了。
国子监祭酒傅瀚在接受十位得意门生的叩谢后,便端着老师的身份进行鼓动道:“刘大夏为防西南糜烂抵死不肯供出西南档案所在,乃有明以来第一刚贞之士也。今你们乡试已毕,正是闲暇之时,便在城中多宣扬一番刘大夏的事迹吧!”
虽然京城有不少读书人在鼓吹,但其实效果比不上这十位新科举人,特别他们正是处在最受关注的时期。
只是话音刚落,十个新科举子的神情顿时变得古怪,谁都没有进行响应。
咦?
傅瀚正要将茶往嘴里送,当即便意识到这帮弟子的神色不对劲。
“恩师,此事恐难成命!”胆子最大的举子选择拒绝道。
啪!
傅瀚遭到直接拒绝,脸上顿感火辣辣的痛。
“弟子在刚刚乡试一题中,便有一题为:刘春藏图,止汉犯越。弟子们今细细想来,题目跟刘大夏此事颇为相似!”一个举子随后道明实情。
刘大夏,刘春,这能不相似吗?
在刚刚结束乡试的一道策论题目,几乎照抄了刘大夏的情况,只是将安南档案改成了地图,最后变成了“刘春藏图,止汉犯越!”。
参加本场顺天乡试的考生还保留着血性,面对这位一个藏图阻止汉朝收复越国的官员大加指责,而这亦是十位举子能够中举的条件之一。
“今弟子若是宣扬刘大夏的事迹,学生怕算是言行不一了!”
“恩师,弟子最近亦没有闲暇的时间!老师让我们明日便一起到兵部报到,在兵部的资料库中帮忙寻找安南档案!”
这……
傅瀚原本想要鼓动自己的学生前去闹事,不想撞了一鼻子灰。
敢情朱祐樘是早已经想到可能出现这场争执,故而已经在乡试的考题加了这么一道,由考生进行作答。
只是这些考生现在是满腔热血,自己就会乖乖上套了,亦或者是只能乖乖上套。
“恩师,没事的话,弟子先行告退了!”在场的十位举子亦是觉得尴尬,便是选择告辞。
傅瀚无奈地摆了摆手,却是知晓京城的舆论攻势恐怕很难起来了。
九月一日,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。
镇南关,身穿斗牛服的汪直站在城楼上宣读檄文:“自古帝王临御天下,皆中国居内以制夷狄,夷狄居外以奉中国。然黎贼经历屡伤我中国子民,荼毒生灵以万计,有村名古寨,黎贼王子率部抢掠罄尽,寸草不留……又有黎将假扮海盗杀我军民,焚我采珠船,夺我南珠王……今剥取安南王一干人封赐,犯我强明者,必诛之。故兹告谕,想宜知悉。”
《本卷完》
(本章完)